代理销售申请资格
代理商申请资格
1、财务状况:
为正规合法的公司,帐户独立,可以出具正式的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具有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和商业信誉,有相应的流动资金进行运转或作保证金。
2、营业设施:
有正式办公场所或店面,用以陈列产品及接待客户,配有电话、传真、或手机等基本通讯工具。
3、人力资源:
1) 管理人员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商业信誉和经验;
2) 有自己的销售队伍,其中有两名或以上专职人员负责条码打印机和条码阅读器的销售/推广、技术支持;
3) 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4、市场操作能力:
1) 代理商需具有较强的开拓销售渠道的能力,代理商需能够独立制定当地的行销推广计划和销售计划。
2) 代理商需配合我公司的行销宣传,开发经销区域内的下级经销商,管理当地的市场秩序。
5、相关行业经验:
在所代理经销地区具有销售网络及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6、经销限制:
承诺签约后接洽工程项目时不同时推荐其他公司的同类可替代型产品。